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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和报销的解释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9-06-25 10:49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范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和报销,现对学院《科研项目经费报销规定》中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及报销规范做出进一步解释。

第一条  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必须在该科研项目研究期内,即在该科研项目立项文件下达后至结项文件下达前这一段时间之内,且均须列入研究经费预算。

第二条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必须出具正式发票。报销没有正式发票的相关费用(如专家咨询费),要提供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工作内容及联系电话等的报销清单,收款人本人须签名,并附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及项目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  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及报销规范具体如下:

(一)业务费

1. 论文、著作发表出版费,专利申请维护费。是指列入项目预算内在项目研究期间公开发表与项目有关(须明确标明资助项目)的学术论文所支出的费用,研究成果为专著的出版费用,申请获批与项目有关专利的相关费用。报销时须提供由出版社或发刊单位出具的正式发票及相关成果复印件。经科研处、财务部审核,与本项目无关或者发票出具单位与出版、举办方不一致的均不予报销。

2.调研费。是指列入项目预算内在项目研究期间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交通费(须按出差管理办法等制度,乘坐交通工具,不得自驾车)、住宿费,邮寄或快递信件、资料发生的费用。该开支累计不能超过总经费的30%。报销时须出具正式发票及经领导审批开展调研或学术活动的相关文件(如调研函、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审批表见附件)

3.资料费。是指列入项目预算内在项目研究期间用于购买图书资料、购置专用软件等的相关费用。该开支累计不能超过总经费的30%。报销时须出具正式发票及图书或软件相关细目。

4.印刷费。是指列入项目预算内在项目研究期间用于资料检索、收集、录入、打印、复印、翻拍、翻译等的相关费用。该开支累计不能超过总经费的30%。报销时须出具正式发票及印刷资料相关细目。

5.分析测试费。是指列入项目预算内在项目研究期间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报销时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发票、函件、文件、受理单位证明等。

6.学术交流费。是指列入项目预算内在项目研究期间为组织和参加学术研讨、学术交流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会务费用(场地租赁费、住宿费、餐费等)。该开支累计不能超过总经费的30%。报销时须出具正式发票及相关文件复印件。

(二)仪器设备费

是指列入项目预算内在项目研究期间必要的科研仪器设备方面的开支,包含仪器的购置、租赁、安装调试费,自制仪器设备的材料、备件和加工费以及原设备的改造、维修费等。凡属学院已统一采购或配备给个人的仪器设备、办公设备不得购买。确须购买的,要按学院相关制度履行审批手续,由学院统一采购,且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该开支累计不能超过总经费的20%。报销时须出具正式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专家咨询费、劳务费

该开支累计不能超过总经费的20%。报销时须提供报销清单及相关情况说明,并且必须按规定扣除个税后通过银行打入相应专家或劳务提供者的银行卡内。

1.专家咨询费(含评审费)。是指列入项目预算内在项目研究期间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进行学术指导所发生的费用。

2.劳务费。是指列入项目预算内在项目研究期间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报销时须提供无业证明;临时聘用的,报销时须提供聘用协议。

第四条  教研经费的报销参照《科研项目经费报销规定》和本解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