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学院科研项目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与学科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科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增强服务公安实战工作与公安队伍建设的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项目促科研、科研促教学、教学服务实战”主题,现将2018年度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一、选题基本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结合公安教育培训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任务要求,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加强难点突破、注重理论创新。
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公安实战工作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选题范围
项目选题范围主要以本通知所列研究领域、范围和方向为主,申请人也可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研究兴趣在符合上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自行设计申报题目。
1.新时代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研究
2.培育和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常态化机制研究
3.公安院校特色校园文化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4.公安机关管辖的网络违法行为法律适用研究
5.司法改革背景下公安执法规范化研究
6.宗教极端主义的预防与治理对策研究
7.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策略研究
8.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相关问题研究
9.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问题和治理方法研究;
10.高等职业院校的慕课教学模式研究
11.慕课背景下高校教师胜任力模型构建研究
12.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背景下刑事科学技术创新与发展研究
13.新时代网络舆情的大数据技术应用与研究
14.实施警务大数据战略推动智慧公安建设基本路径、策略研究
15.“互联网+”条件下提升公安服务能力研究
16.“一长四必”现场勘查工作新机制研究
17.“一带一路”背景下的警务合作机制研究
18.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治理研究
19.监察委员会外部监督体系研究
20.公安教育训练体制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21.网络时代下电子数据证据相关问题研究
22.新形势下基层民警心理健康相关问题研究
23.警察法学学科建设所面临的理论瓶颈与实践问题研究
24.公安人才培养校局合作、校企联合的培养新模式研究
三、结项要求
(一)项目研究周期
重点项目须在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两年内结项;一般项目须在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结项。期满不能结项的,至多延期一年。
(二)项目结项形式
项目结项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
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普通项目须在学院《教科研奖励办法(修订稿)》规定的F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论文;重点项目须在学院《教科研奖励办法(修订稿)》规定的F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2篇论文或在E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论文。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应当注明学院基金项目和项目编号。发表在增刊、专刊、特刊或论文集上的均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
经相关国家保密机构鉴定认为涉密的研究成果可只以研究报告的形式结项,其中重点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6万,普通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4万,并经院外相关专家鉴定符合结项要求。
四、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000元、普通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用于研究工作的开展和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审等。资助经费等级以结项标准为依据。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各申报单位及教师应根据自身优势和学院发展的需要确定选题,认真填写《申请书》,《申请书》经所在部门初审加注意见后于5月15 日前将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送交科研处。
(二)科研处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于5月底提交学术委员会审定。
六、申报要求
(一)本次学院科研项目重点倾向于青年教师申报,旨在培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提升青年教师的科研水平。
(二)同一申报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凡已经承担学院立项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凡已经获得省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含2个)课题;项目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参与人数不超过6人。
(三)项目在规定研究时间内没有结项的,主持人需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只能延期结项一次,如果延期后依然不能结项的,则该项目终止研究资助,收回科研经费。该项目主持人在以后的两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四)确定立项后,项目主持人及其成员应当立即制定具体的研究计划,着手开展研究工作,并按照制度规定及时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没有按时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的原则上不得结项。
(五)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若有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立项,收回全部资助经费,并依照相关制度处理。
附件:1.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doc
2018年4 月10日